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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哪有處處自己佔便宜好事

03/15/2007/08:44
華夏經緯網

台南市長許添財等也因首長特別費案遭檢察官調查,台南地檢署結束偵調,認定特別費是制度瑕疵問題,其中直接匯入私人賬戶一半的特別費屬首長實質津貼,許添財不予起訴。但是另一半首長特別費須要有發票報銷部份,檢察官發現副市長許陽明等三人申報不實被起訴。

 

起訴書中還對這個案件有法理性的闡述。台南承辦檢察官陳明進認為,五十多年來台灣相沿成習的首長特別費,確有爭議,有制度上的瑕疵,若強行擬制被告有向會計人員施用詐術,不免令人有牽強附會或羅織罪名的誤解。司法者應站在歷史高點來觀察特別費的性質,不應該匠氣十足堆積木一般,將法律概念堆砌起來。

 

陳明進不同意台北地檢署侯寬仁對馬英九的起訴理由,而且在自己擬定的起訴書中發揮了他的法律觀念,甚至指責侯寬仁羅織罪狀。

 

藍陣營內紛紛喊冤,同樣的首長特別費調查,厚此薄彼,完全是對馬英九施實政治迫害。綠營“立委”也大聲疾呼,指台南地檢署此舉是刻意為馬英九脫罪。

 

為馬英九脫罪之說未免欺人太甚。起訴小馬哥明擺著是選擇性辦案,置人入罪。台灣有六千多位行政首長都拿特別費,特別費一半匯入私人賬戶,這個制度沿襲了半個多世紀,有數十萬人照做,為什麼要選在馬英九準備選“總統”之前,派員單單調查他?泛藍“立委”提請司法單位調查民進黨各首長,包括四天王等,拖拖拉拉到現在才剛剛偵結許添財案。起訴書大力為許添財開脫才是事實,只是南北兩地檢署的檢察官,對同性質案件的理解不一致,結論相異而已。民進黨上下經常揚言尊重司法,他們真正的意思可能是指有利於自己的司法判決才尊重,起訴書開脫了自己人許添財,但是也同時令國民黨的馬英九沾光,他們也不能容忍,天下哪有處處自己佔便宜的好事。

 

民進黨的前“立法委員”沈富雄認為台南地檢署起起訴書的論點,對馬英九的判決很有利,獲得一審無罪的可能性增加。馬已經從谷底走出來,日後他的聲勢將節節看漲。

 

出庭應審時,馬英九當然可以引用陳進明檢察官的法理概念,為自己做有利的辯護。他的首長特別費需要報銷部份沒有問題,另一半直接匯入賬戶照理不應當追究。本案將在四月三日開庭初審,主審的幾位法官,剛好就是審理吳淑珍公務機要費案的原班人馬。公務機要費案開庭十次,吳淑珍九次稱病不出庭,整個案子拖了兩個多月,毫無進展,這組法官對被告及辯護律師團深感無奈。馬英九聲稱開庭時絕不缺席,全力配合爭取及早結案,有模範生的表現,更能得到法官的好感。南北地檢署對同類案件的處理迥異,小馬哥今後會得到更多的同情票。

 

但是馬英九的“總統”之路仍然充滿了荊棘。首長特別費案被起訴令他受傷頗重,辭去黨主席,面臨黨內王金平及守舊勢力挑戰,泛藍給大家即將四分五裂的印象,支援者心灰意冷。

 

蘇貞昌對於南北地檢不同調的現象有他的看法,認為兩份起訴書都很合理,因為其他首長沒有馬前市長那個樣子,所以首長的情形很清楚,整個案子可以清楚的看出來,個人造業個人要擔。蘇“院長”曾經說過首長特別費起自制度不良,是大家的共業,由大家一起承擔。但是馬前市長把私人賬戶中的首長費,申報為個人財產,是侵佔行為。蘇貞昌一直緊咬住這點不放,蘇的首長特別費案還在調查階段,他希望大家一律以制度有睱疵為由,不予起訴,但馬英九申報財產涉嫌侵佔公款要追究,這樣處理對自己最有利。

 

檢察系統屬“行政院”“法務部”,眾檢察官有多少獨立性依舊是一則沒有解答的習題。蘇“院長”掌握雄厚的行政資源,南北兩地檢單位是不是正依照蘇先生的劇本演出呢?

 

馬英九在南部某地訪問,受到一名婦女吼叫謾罵,要他不要再做“總統”夢了。這正代表了綠色陣營上下的極端恐懼,馬英九是位可怕的對手,他們最怕小馬哥美夢成真。〈馬康莊  台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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