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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金援“外交”大醜聞爆發至今已七天,三名重要“閣員”請辭下臺,一名掮客遭到收押禁見,醜聞案輪廓愈來愈清晰,邱義仁與黃志芳的矛盾更白熱化。
黃志芳在四月十五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金紀玖與吳思材,國民黨“立委”表示,黃志芳提告,事先並沒先跟邱義仁報告;五月一日新加坡聯合早報披露消息後,黃志芳也是先跟國民黨三名“外交委員會立委”張顯耀、林鬱方及蔣孝嚴“報告”,目的就是不希望成為邱義仁的代罪羔羊。
根據黃志芳的說法,二○○七年開始,就為了“追人追錢”心力交瘁,並對掌握“國安”、情治系統的邱義仁拿不出對策感到不耐。藍營“立委”據此強烈懷疑邱義仁的“糊塗”,與掩護金援“外交”的回扣有關。
吊詭的是,案發到今天,邱義仁與黃志芳在巴紐案供詞最大的“歧點”就是回扣名單。邱義仁說,他是看媒體報導才知有回扣名單,“黃部長沒告訴我,也許對我有疑慮。”
黃志芳為什麼要對邱義仁有“疑慮”?為什麼不事先告訴邱義仁他手上有回扣名單?另外,黃志芳“我只能保證我自己沒有收回扣”的說詞,話中有話,耐人尋味。
承認一時“糊塗”的邱義仁,對黃志芳連日來隔空放話,馬上回復他“聰明”本色,他提到,從聯名帳戶到匯款細節,“這些屬於執行層面,都超出我的專業能力”,並且語氣強硬的表示,“要我負起執行面的責任,我也負擔不起”,意有所指,把錢匯出去的人是黃志芳,才會給金紀玖侵吞十億元的機會。
邱義仁選擇匯款及執行面出擊,正好也是黃志芳一直交代不清楚的疑點。
過去七天,巴紐案能急轉直下,涉案官員下臺,主因是邱義仁、黃志芳及吳思材三人在幾個主要的關鍵疑點,供出太多“利己”的拼圖,連檢調都還跟著爆料記者會進度偵辦,外界也才能窺得較多的內幕。
至於吳思材,他關心錢應大於“建交”案。吳思材在上週六記者會,主動爆料“外交部”與金紀玖答應一百萬美元的“佣金”,這筆錢沒有入袋,企圖離境又失敗,加上不想當金紀玖的替死鬼,索性把事情鬧大,供出邱義仁及“神秘友人”柯承亨,甚至昨晚還進一步指二九八○萬美元都已回到“外交部”,讓掮客詐騙的戲碼,一夕拉高成高官洗錢的驚人醜聞。這下大家都脫不了身了。
【2008/05/0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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