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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5月30電 (記者張玉珂
鄧志慧)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交通部水運司司長兼交通部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宋德星表示,關於台灣公司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所謂的“小三通”直航的運輸業務、運輸收入免征企業的所得稅和企業的營運稅。
宋德星表示,根據大陸的有關稅收規定,從事海運企業的運費收入是按4.65%的稅率徵收交納運費稅,其中3%是營業稅,1.65%是企業的所得稅,加起來是4.65%。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之間已經實現了海上的局部直航。為了降低兩岸航運公司的營運成本,我們對從事福建沿海與金門、馬祖、澎湖海上直航的航運企業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我們也希望台灣方面也能夠相應地免除大陸的航運企業在金門、馬祖、澎湖相應的稅收,互相減免能夠更加地有利於促進兩岸之間的經濟貿易和運輸。
宋德星還說,九十年代初,大陸方面對已在台灣交納的船舶徵稅的船舶,如果能夠提供在台灣的完稅證明,這個船到大陸來,大陸方面還可以免征船舶徵收。九十年代初已經實行了。我們也希望這樣的政策台灣方面也能夠採取類似的做法,促進兩岸的交流。
來源:人民網-海峽兩岸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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