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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商標糾紛何時了?兩岸共築“防禦網”

2006年11月16日09:45
華夏經緯網

    11月6日、7日,首屆海峽兩岸商標品牌論壇在廈門舉辦,論壇內容包括拓展兩岸商標交流的合作空間,構建保護聯繫機制,有效維護兩岸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一個多月前在北京舉行了第二次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達成的共同意見中有一項關於商標權,雙方商定積極開展商標權益保護領域的交流活動,消除各項障礙,以構建穩定的兩岸商標保護合作機制。

提示

    當美國西部還處於蠻荒時期,莊園主及畜牧業者在自家的牲畜上印上一些標記,以表明自己的所有權,旨在聲明一種特殊的權益或資產。這可算作商標的雛形。

    商標具有唯一性,是區別於其他同類品牌的標誌,構成了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兩岸經濟交往日趨活躍,臺企在大陸註冊商標和大陸企業赴臺註冊商標的件數逐年攀升,隨之而來的兩岸商標搶注也頻繁發生。

搶注成為 “搖錢樹”

【現  象】

    大陸的知名商標“五糧液”、“兩面針”、“娃哈哈”、“椰樹”、“聯想”和福建省的“惠泉”、“七匹狼”等商標在台灣遭搶注,而台灣的“長壽”、“金門王”等商標也在大陸被搶注。

【個  案】

    1998年,台灣長壽煙商標被旬陽煙酒集團搶先在大陸註冊,旬陽集團曾開出3000萬新台幣的“轉讓費”,生產長壽煙的企業台灣煙酒公司一度計劃買回。碰巧,台灣煙酒公司趁台灣開放大陸煙進口之機,將大陸的中華煙在臺搶先註冊商標,造成中華煙無法在臺銷售。

    2003年,長壽煙和中華煙最終達成商標交換協議,由台灣煙酒公司讓出中華煙在臺商標權,藉以取回長壽煙在大陸的商標權,就是說由中華煙向旬陽集團買下長壽煙在大陸的商標權,再與長壽煙交換。這樣,台灣煙酒公司取回大陸長壽煙商標權,而還給中華煙在臺商標權。

【聲  音】

    廈門大正電腦城總經理、臺商莊大正:搶注對大企業傷害嚴重,在你進入市場前,別人早早把你註冊了,使你的商標不能用,想用的話就得“大出血”,花幾百萬、上千萬來買人家搶注的商標。

    現在不少人靠搶注賺錢,他們專門瞄準知名商標,商標越知名,賣的價錢越高,這幾乎是無本生意,只需幾千塊錢商標註冊的手續費,大發橫財可能就是幾百萬了,搶注者幹的是伸手等著收錢的便宜事。

    福建省商標協會會長黃耀梅:兩岸的商標法律制度對知名商標提供了相應法律保護,但彼此間的知名商標並未交換,因而搶注商標時有發生。

    搶注帶來兩種後果:一是被搶注商標的企業產品不能以原有商標進入搶注地市場,如果要進入,只能另換商標,對企業無形資產造成巨大損失;二是搶注者可以合法把自己的產品冠以搶注的知名商標進入市場,擠壓被搶注商標企業的市場空間。

企業名稱“傍名牌”

【現  象】

    大陸、台灣對企業名稱的管理法則不同,大陸實行企業名稱分級登記管理制度與商標集中註冊制,容易出現一些經營者將高知名度商標登記註冊為企業字號,就是“傍名牌”。台灣許多知名商標在大陸被註冊為企業名稱,引發了糾紛。

【個  案】

    2002年,台灣統一企業發現大陸一家“中國統一集團”公司以“統一”名義四處招商,台灣統一企業認為其嚴重侵犯了“統一”商標專用權,便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將中國統一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原告的“統一”為馳名商標,判令變更被告企業名稱,不得含有“統一”字樣,並賠償經濟損失等。

【聲  音】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王靈石庭長:把知名商標和知名企業的名稱作為自己企業的名稱,進行登記註冊,就是所謂的“傍名牌”。商標權利人遇上“傍名牌”,可以通過行政途徑或者司法途徑解決。

    向行政部門投訴,處理比較簡潔,行政部門可依職權沒收、罰款;向法院起訴,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可以判決賠禮道歉。採取哪種維權方式,取決於權利人的意願。

    廈門依山房地產行銷策劃公司總經理、臺商程書昌:用著名企業的名稱或其中的關鍵字眼作為品牌名稱,例如台灣的永慶房屋企業在上海被其他房產企業註冊了“永慶”名稱,台灣“永慶”到上海後只好改叫“臺慶”。再比如台灣住商不動產企業在廈門被其他房產企業註冊了“住商”。永慶和住商都是台灣知名的房地產企業,在大陸被“傍名牌”,可能是惡意搶注,也可能是巧合。

以假充真當“李鬼”

【現  象】

    去年福建省查處商標違法案件2546起,比上年增長5.9%,今年上半年查處商標違法案件1329起,比上年同期增長27.3%,其中涉及假冒台灣或台資著名商標的案件如“旺旺”、“宏基ACER”、“海霸王”等。

【個  案】

    今年3月至8月,金門酒廠(廈門)貿易公司對廈門市區的煙酒店作了調查,發現七八成的煙酒店有銷售金門高粱酒,這些商店賣的七八成都是假冒或走私的金酒。在查獲的假酒和私酒中,以“823”紀念酒最多,因為該酒進入廈門時間早,一直是廈門市場銷量最大的金酒品種。

【聲  音】

    金門酒廠(廈門)貿易公司法務工作者、臺商楊瀛谷:金門酒廠自2004年設立廈門貿易公司以來,就有一些同業者在市面上銷售假冒金酒。為了打擊假酒,金酒公司今年4月在河南開展了專項打假,“九八”前在廈門打假,還準備11月下旬到江西打假。

    金酒在大陸遭遇了五花八門的商標侵權。首先是搶注商標,1999年金酒公司開始在大陸申請商標,因為地名問題和有臺商以“金門王”商標搶注在先,曾三度被駁回。後在商標評審會的協助下,才將搶注的“金門王”裁定撤銷,又經相關單位共同努力,金酒公司註冊申請案最終獲得正果。

    其次是冒用商標,廈門翔安生產的一種所謂的台灣高粱酒,外觀設計倣冒“金酒823”樣式,江西臨川生產的一種所謂的貢酒,雖然商標中避開了“金酒”字樣,但倣冒了金酒中的老窖酒的外觀設計。

    其三,一些業者從非正式渠道引進金酒,走私酒充斥市場。

    其四,不法商家在網路廣告中,未經授權而使用金酒商標,宣稱自己是金酒代理商等。

兩岸共築“防禦網”

【現  象】

    福建省扶持臺企創名牌商標,現有“西瓜太郎”、“天福”、“正新”等臺企的馳名商標3件,擁有“冠捷”、“東南汽車”等一批臺企的著名商標。構建穩定的兩岸商標保護合作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兩岸商標搶注事件十分必要。

【個  案】

    福建省商標協會和商標代理組織幫助臺企福建新代實業公司在14個類別註冊了146個商標,形成了以“西瓜太郎”為主商標的商標防禦網,目前以“西瓜太郎”為主打品牌的商品基本涵蓋了大陸的主要文具、兒童生活用品等市場,並於去年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品商標。
【聲  音】

    法官王靈石:這一兩年臺企到廈門中級法院起訴的知識產權案件有十多件,以專利、商標侵權案居多,多數屬於知名企業,如燦坤家電、正新輪胎、廈杏摩托等。臺商作為權益被侵害方,能夠及時發現侵權、及時取證、及時訴訟,達到了制止、打擊侵權的效果。

    相比大陸企業,臺企的維權意識普遍較強,而且官司大多能夠勝訴,一是因為臺企注重申請商標、專利,使其權利能獲得確認;二是因為及時發現、打擊侵權行為,最大限度保護了自身權益。

    臺商楊瀛谷:目前兩岸的法制很完善,關鍵在於執行。金酒公司維護商標權,一方面透過金門縣政府,請求大陸相關政府部門援助;一方面變被動配合為主動出擊,開展專項打假行動。打假成果相當程度上取決於地方保護主義,一些侵權企業在當地是納稅大戶,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應當不受地方保護勢力干擾,秉公辦案。

    臺商程書昌:應充分發揮民間組織作用,兩岸的中華商標協會與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訂立商標合作協議,成立合作機構,商討構建兩岸商標保護合作機制,並且形成以推介、諮詢、運營、培訓等內容的兩岸商標合作服務體系。

    黃耀梅會長:互聯網使兩岸自由和快捷交流資訊成為可能,建立兩岸商標品牌網站,實現資源共用,減少兩岸因資訊不暢而帶來的商標搶注問題。同時,定期舉辦商標品牌合作論壇和互訪,推動相關的學術交流。

鏈結

    1985年,大陸許可臺商申請商標註冊,1988年大陸受理臺企的第一件商標註冊,至2004年,臺商在大陸申請商標註冊9萬多件。1993年,台灣當局許可大陸企業在台灣註冊商標,至2005年,大陸企業到台灣申請商標註冊2500多件。
 
    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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