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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人大常委會2008年執法檢查計劃,5月14日至23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全省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這是省委提出“兩個先行區”建設後,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對涉臺法律法規進行執法檢查,也是本屆人大常委會開展的第一項執法檢查。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美香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參加了檢查。檢查組還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參加檢查。15日下午,執法檢查組聽取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的彙報,18日起先後赴廈門、漳州、泉州、福州進行實地檢查,並委託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等五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自查。
檢查組聽取了四市政府、法院、檢察院的彙報,召開了四場臺商座談會,深入多家台資企業、台灣農民創業園、臺商高科技產業基地、臺商創業基地了解情況,重點檢查了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情況和台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保護案件的處理情況等。執法檢查組認為,福建省及各級地方政府、法院、檢察院貫徹執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保護法的貫徹實施對保護和鼓勵台灣同胞來閩投資、促進閩臺經貿合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同時,也存在著宣傳保護法不夠深入、行政行為不夠規範、有的涉臺投訴案件處理不夠有力、為臺商服務的有效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執法檢查報告將提交七月份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劉能)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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