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商務 -> 熱點投資 -> 西部

 


對外商投資者寧夏放寬政策 辦證手續簡便

2008年04月25日10:11
華夏經緯網

    4月22日,記者從自治區工商局獲悉,為放寬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限制,放寬國外(地區)投資者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要求及投資者出資方式限制,工商部門將取消冠以“寧夏”、“寧夏回族自治區”字樣名稱的註冊資本限制性要求。

    據悉,這次規定凡達到法定設立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的外商投資企業,均可申請使用冠以“寧夏”、“寧夏回族自治區”字樣的企業名稱。允許從事生產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名稱中使用“實業”字樣,允許從事新型行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在名稱中使用新興行業用語,如“物流”、“創業投資”等字樣。對諸如跨國公司、國際知名企業等投資者,根據企業的申請,允許企業名稱可不使用行業、經營特點用語。同時,允許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外國投資者的商號(字號),並將其冠于名稱中行政區劃之前,不受該企業外方投資者是否控股的限制。

    為實行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主體資格互認制度,對已在國內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憑已公證、認證的主體資格文件的複印件、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其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辦理申請免予重新辦理公證、認證手續。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投資者來寧投資的手續可簡化。港澳臺自然人投資的,可直接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臺胞證(回鄉證)等證件的複印件作為投資證明文件,與原文件核對無誤後,免予提交公證、認證文件。(記者 寇莉蘋)

    來源:銀川晚報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文章排行
熱點專題
頻道特別推薦
兩岸經貿 熱點投資
走近臺商 投資大陸
企業采風 熱點觀察
商戰精英 財富話題
聚焦開發區
招商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