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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稅收體制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2005年02月08日00:00
華夏經緯網

國家稅務總局主管內稅,關稅等進出口稅收則由海關總署主管。 國內稅的稅務管理工作是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別進行的。大陸共設四級稅務機構:國家稅務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直轄市、自治州、盟)、縣(市、自治縣、旗)國家稅務局及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和稅務所是直接從事稅收徵收管理的稅務機關。徵收分局按行政區劃、經濟區劃或按行業設置。稅務所按稅源頒、經濟區劃和行政區劃設置。 國家稅務局系統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領導幹部管理 經費等各方面,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實行垂直管理。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中央稅和共用稅的徵收管理。 地方稅務局系統:省以下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也就是說,對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地方稅務局實行上級稅務機關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稅務機關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即地、市以及縣(市)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機構垂直管理。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地方稅的徵收管理。 稅收徵管法把稅收徵納雙方在稅收管理過程中享有的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和應遵循的制度,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主要包括:稅務登記,帳務、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務檢查和違章處理等。 關稅管理工作由海關系統進行。海關部署統一管理各地海關;壚海關由海關總署直接領導;其餘海關由壚海關領導。海關機構的隸屬關係由海關總署根據需要確定,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海關擔負進出境管理方面的四項基本任務: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負責徵收關稅、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負責代徵進出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查緝走私;編制海關統計。 對進口貨的徵收關稅的基本程度是:審定完稅價格,確定稅則歸類和無代價抵償進口貨物的稅款處理。對出口貨物的徵收關稅僅限于國家規定的極少數出口貨物。 關稅的基本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徵關稅並填發關稅繳款書,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輸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後,海關憑銀行回執聯輸結關放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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