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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學認為,人體各臟腑組織之間,以及人體與外界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維持著相對的動態平衡,從而保持著人體正常的生理活動。當這種動態平衡因某種原因而遭到破壞,又不能立即自行調節得以恢復時,人體就會發生疾病。
病因,就是破壞人體相對平衡狀態而引起疾病的原因。古代中醫病因學將致病因素分為三種:即外因(如六淫、癘氣等),內因(如七情)和不內外因(包括飲食不節、勞逸損傷、外傷、寄生蟲等)。痰飲和瘀血是人體受某種致病因素作用後在疾病過程中形成的病理產物,又能直接或間接作用於人體某一臟腑組織,發生多種病證,故又屬致病因素。其實,中醫的所謂“不內外因”,有的即是外因,如外傷等;有的則是內因為主,但常結合外因而致病的,如飲食不節、勞逸損傷等皆屬此類。沒有一種致病因素既不屬於內因,又不屬於外因的,充其量是某一致病因素,可能由內因與外因的協同作用形成,因而嚴格說來,中醫所認識的病因是內因與外因兩大類。
疾病與健康是相對的。人體臟腑、經絡的生理活動正常,氣血陰陽協調平衡,即“陰平陽秘”;當人體在某種致病因素作用下,生理活動異常,氣血陰陽平衡協調關係被破壞,導致“陰陽失調”,出現各種症狀,便發生了疾病。中醫學認為,疾病的發生和變化,總其大要,不外關係到人體本身的正氣和邪氣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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