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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吃12顆櫻桃

2008年05月16日13:00
華夏經緯網

  櫻桃味美營養豐富,但還是得“淺嘗輒止”。廣東省食品安全網近日提醒,櫻桃雖自古就有“美容果”之美譽,但其性溫,食之過多可引起上火、流鼻血、損肺,一次吃得過多還可導致胃痛、泛酸,甚至腹痛、腹瀉。此外,胃酸分泌不足的人最好不要空腹吃櫻桃,以免加重對胃黏膜的損傷。

  因此,每天吃櫻桃應控制在12顆左右。此外,櫻桃經雨淋後,內部易生小蟲,肉眼難見,最好洗完後用水浸泡5分鐘再吃。(人民網-《生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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