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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近來的陳水扁當局,隨著執政任期結束的臨近,推動“台獨”的心態越來越迫切,“台獨幻想症”一直處於失控狀態。就“台獨”行動來說,在繼續推進“去中國化”、“台灣正名”和“入聯公投”的同時,從政治和綱領層面,重點為制訂“正常國家決議文”造勢和做準備。
“正常決議”露崢嶸
最初是在今年4月20日,民進黨主席遊錫堃在決定參加黨內“總統”候選人初選時,聲稱要以制訂“正常國家決議文”取代“台灣前途決議文”。自此以後,“正常決議文”成為泛綠陣營的政治主調之一,隨著“入聯公投”和明年“1?12”和“3?22”選舉競選活動的展開,在遊錫堃的具體操縱下,在得到陳水扁等人的支援後,由民進黨中央政策會起草,草案于 8月2日送交媒體發表。對此,以遊錫堃為首的一批“正常決議”推動者解釋稱,公開發表的只是草案,在修改後送交9月間的中執會和中常會批准,才能形成決議。
草案有10條,基本上是把陳水扁當局執政7年多來的“台獨”圖謀集中在一起,是典型的“台獨大雜繪”。“台獨”貨色主要有,第一層是講“台獨的目標”,聲稱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為破除中國利用‘中華民國’的歷史與體制,宣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號’應正名為‘台灣’”。第二層是講“台獨的手段”,聲稱“儘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新憲法”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台灣主權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須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全盤檢討法律體系、政府機關與公營事業的名稱與法律用語。特別是政府在國際組織與正式邦交關係,應以‘台灣’作為外交文件與活動的名稱”。第三層是講“台獨的國際環境”,聲稱“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平等而正常的‘外交關係’,並致力於台灣與中國關係(臺、中關係)‘正常化’”。第四層是講“台獨的島內環境”,聲稱“台灣是共同的國家認同”;“須推動以台灣為主體的教育與文化,提倡母語教育,加強台灣歷史的認識以提升台灣認同。並與世界上多元的文化、藝術進行交流學習,以建立‘文化多元、命運一體的國家’”。
客觀地說,從“台獨”的角度講,無論是從“政治水準”,還是從“完備程度”,草案都可以拿“高分”,難怪“台獨”勢力“歡呼雀躍”,一批“頑固台獨”分子紛紛表態和喝彩,在泛綠陣營掀起一波波“獨潮”。在“台獨”勢力看來,終於在“台獨”執政結束前夕,又看到了“台獨”的希望。
“正常決議”不正常
決議文描繪的“台獨理想境界”,只是畫餅充饑,自娛自樂,或者說是飲鴆止渴。“正常決議”不正常的前提,是“正常國家”不正常!草案的“台獨邏輯”分外荒唐,其推理、依據和論述是站不住腳的。草案聲稱,因為“台灣歷經民主發展的進程”,所以已“終止國共內戰的糾葛,徹底切除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連結”。請問,近20年來,在民眾的要求下,隨著“憲政改革”和政治多元化的推進,政治制度出現重大調整,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不可能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草案聲稱,因為“徹底切除中華民國與中國的連結”,所以“已確立台灣的主權地位”。隨著1949年10月兩岸關係的形成,主張兩岸同屬於一個國家的“中華民國”,在島內成為反對“台獨”、發展兩岸關係和推動和平統一的基本象徵,沒有“切除兩岸的連結”,當然也無法確立“台灣的主權地位”。草案聲稱,因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互不隸屬,互不治理”。從民主改革無法改變台灣屬於中國的事實、同時也沒有改變強調兩岸是一家的“中華民國”的屬性,台灣不可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當然隸屬於中國,至於“治權”,“中華民國”依據的“憲法”和法律體系,都是一個中國的架構,“互不治理”從何說起?草案聲稱,因為“中國利用‘中華民國’的歷史與體制,宣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國號’應正名為‘台灣’”。大陸宣傳“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是基於國際法、歷史、客觀和兩岸關係的事實,並非是“利用‘中華民國’的歷史與體制”,因此民進黨當局利用制訂“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方式,變“中華民國國號”為“台灣共和國”,屬於“違憲”行為,只能證明“台獨”的野心和瘋狂。
既然“正常國家”不正常,“正常決議”也不會正常,一方面是“台獨黨綱”的翻版和具體化。要論“正常決議”的觀點和主張,只是照搬民進黨的“4?17決議文”(1988年)、“10?07決議文”(1990年)、“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1991年)和“台獨黨綱”(1991年)等“台獨標誌性文件”,正如民進黨的一位重要成員在談到決議的內容時說,“他(遊錫堃)很認真在抄”。一方面是民進黨當局執政7年多來,推行“台獨治政”的大雜繪。陳水扁推行的是一條從“四不一沒有”到“四要一沒有”的“台獨總路線”,按照“一邊一國論”,一直在借助“去中國化”、“正名”、“修憲”、“終統”、“制憲”、“入聯公投”等手段推進“台獨”,在下臺前夕,只是用制訂黨的決議文形式,把推行“台獨”的情況肯定下來而已。問題是早在1999年5月,為了確保陳水扁勝選,民進黨專門制訂“台灣前途決議文”,變“台獨黨綱”的“獨立建國”為“已經獨立”,變改變“國號”為接受“中華民國國號”,變“公投台獨”為“公投拒統”。如今在謝長廷競選的關鍵時刻,策劃“正常國家決議文”,不正視“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存在,不總結執政7年來的失誤,不承認“台獨治政”的失敗,不接受“台獨挂帥”的教訓,只是根據已被實踐證明不符合台灣需要、被台灣主流民意所拋棄的“極端台獨”的主張,再次推出“台獨拼裝車”,“正常決議”當然也就無正常可言。
眾所週知,“正常國家決議文”即使通過,也只是一個政黨的決議,由於“違憲”而失去社會效用。民進黨方面花如此大的力氣,不顧一切,不計後果,制訂一個不得人心的不正常的“決議文”,只能說明民進黨在自作孽,敗象已現,開始進入一個極不正常的階段。
華夏經緯網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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