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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網發表黃創夏的網評說,來個“中共打壓”,交差了事,荷包滿滿,這些年以來,灑錢、“建交”、“斷交”、再灑錢……真是“外交”失敗?還是故意創造“外交失敗”,進而中飽私曩呢?
文章說,巴紐案是有史以來“最大”的“外交”醜聞?這可不一定!誰知道,在“機密外交”的黑箱中,還藏了多少污、納了多少垢?
這不是誇大,這八年以來,台灣政治與當局的“紀律”幾乎蕩然無存,既可以有邱義仁、黃志芳、柯承亨等人疑似為所欲為,也可以有金紀玖、吳思材這些人物從中游走,可以搞出如此光怪陸離的事件,看他們搞的如此不加遮掩、看他們搞的如此肆無忌憚,不是已經搞的很熟稔,怎可能如此“談笑用兵”。
機密、機密,多少罪惡假汝之名為之!
因為“機密”,邱義仁可以濫權指揮;因為“機密”,陳水扁可以拒絕面對“公務機要費”的“司法”審理、因為“機密”,還有多少濫權、貪腐?誰敢不證不會有更大一攤,還沒爆發。
這種“機密”,更是大肥羊,坦白說,“公務機要費”區區幾億元算什麼?巴紐門的十億又算什麼?
最大攤的是“外交部”每年有一百七十幾億元的“秘密外交”預算,只要幾個大官講了話,錢就可以撥出去了,等於是“空白支票”,愛怎麼搬就可以怎麼搬。
八年下來,總算也有一千二百多億到一千五百億元,這個“黑箱”,難道沒有更多的“邱義仁”、“金紀玖”???在當“白手套”,從中上下其手嗎?
不需要用報復的心態去“清算”,但誰相信,十億元的“巴紐門”都會A了,一千多億的“空白支票”,沒有更大權力的人、更貪腐的集團,想要從中大吃特吃嗎?
這筆以機密為名,可能中飽私曩的帳,一定要趕快查、立刻查,不該、更不能輕輕放過!
查完帳後,台灣更應該從此事件中,從新去思考,台灣真的一定要繼續搞機密“外交”,讓貪腐者有機可趁嗎?
毫無疑問,“外交”工作無可避免一定牽涉到現實的利益,不過,現實利益並不是“外交”的全部,再怎麼糟糕的“外交”環境中,總還是有利益以外可以、必鬚髮揮作用的空間。
理論上,最高層次的“外交”,建立在尊重相惜的基礎上;其次,以力量的威脅平衡當主要因素;最下等的,才用赤裸裸的利益直接交換當做籌碼,“外交”有其奸詐狡獪的一面,然而,“外交”還是有其坦蕩蕩、光明磊落的可能。
還記得,陳水扁曾用輕蔑的口氣,將跟塞內加爾的“外交”講成一場五十億的買賣,當他這樣說時,心中沒有一點“外交”,他心中有的,只是怎麼找個理由,來痛罵“在野黨”,來影射批評“在野黨”跟大陸的關係,因內部選舉的需要,陳水扁毫不猶豫地拿塞內加爾來指控“在野黨”“出賣台灣”。
還有什麼哪國政要得了花柳病之類的語言,都是台灣的“外交”“成就”!
那些本來就跟台灣沒有“外交關係”的國家,會用什麼眼光看待台灣呢?任何注意到台灣當局態度的國家,一定不覺得跟台灣打交道是件光榮的事吧?
說穿了,台灣早就把“外交”的本錢賠到差不多了,既然如此,每年還需要給“外交部”一、兩百億的“秘密外交”預算,讓貪腐者在其中取利幹嗎?馬英九上任後,一定要速查這筆帳,將來,也不需要再有這麼大的肥羊,供惡狼宰割了!
機密、機密,罪惡之溫床,這利用此次巴紐醜聞,來個大清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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