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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高樂曾說:“政治不是可能的藝術,而是有志者的藝術。”台灣政黨政治,充滿不能妥協的矛盾,其本質絕不可能藝術化,充其量只是利益的交換,最近政壇突有“余文換阿扁”之說,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換”,字義為交換、對換,即以我的這個(任何有形或無形之物),換取你的那個。以“換”為元素的語詞,如“將我心,為你心,始知相憶深”有著癡情無限;又如“但屈指、西風幾時來,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換”,嘆不盡歲華流逝;至於“狸貓換太子”,則有說不完的宮廷內鬥。
所謂“余文換阿扁”云云,不知政壇哪個天兵,想出來的天才點子,真可列入“年度最逗”的戲碼。此說紛紛擾擾,甚囂塵上,如謂無厘頭,則又有具體構想,就是由阿扁運用“總統”特權,特赦余文,同時透過修法,將特別費和公費務的歷史共業,徹底送進歷史,據以換取阿扁不被問罪。
“余文換阿扁”,怎能模擬?因為“一是小蝦米,一是大鯨魚”(吳育升語),小蝦米與大鯨魚,根本不等值,簡直是拿石頭交換鑽石,余文想必“愧不敢當”。再說,余文所犯是偽文輕罪,阿扁所涉是貪瀆重罪,以可能的重罪,交換定讞的輕罪,持此說者,主觀上莫非認為阿扁有罪?
不勞預言家掐指而算,黃口小兒也知道,阿扁七天后下臺之時,即為被問罪之始。阿扁堅信自已清白,何不讓“司法”查明真相?如硬要“余文換阿扁”,也行!請阿扁先向人民公開認罪;否則,就請政壇天兵“別逗了”!
來源:中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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