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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與地區“建立邦交”,爆出A錢弊案,這種詭譎怪誕、荒謬至極之事,竟然出現在台灣。面對舉世訕笑的醜聞,張俊雄指示“三追”─追人、追錢、追責任,凸顯扁當局在失責之下,既丟錢又丟人。
所謂丟錢,被踢爆的金額,高達美金三千萬元,約合新台幣近十億元;這筆鉅款流落何方?落入誰人口袋?誰也說不清、講不明。至於丟人嘛!首應指向全案關鍵者─“外交掮客”金紀玖,此君到底避匿何處,大陸?日本?美國?饒是台灣情治網,天網恢恢,卻任其鱗鴻杳絕全無消息。
丟錢已不堪,何況是丟人。其實,丟人一詞兩解,如上述金紀玖“丟失”之外,還可做“不知羞”解,即閩南語所說的“未見笑”。今有情報頭子邱義仁、“外長”黃志芳,都是一時俊彥,卻落得丟錢又丟人,不待政權移交、“內閣”更疊瀟灑走人,被迫辭官待查,真是“丟人”!
這起建交A錢弊案,內情不查不明,一查之下,但見內情絕不單純。民眾盡知,台灣與巴紐“建交”未成,三千萬美元即已匯出,乃有“假‘建交’,真A錢”之質疑。更不可思議的是,七官三商列名“收賄名單”,疑收賄金額,居然是“建交”金援,憑空多出的一千萬美元,端的“無巧不成書”。
“總統”是“外交”的主導者,設若陳水扁未點頭,三千萬美元哪能撥用?邱、黃請辭獲准,難謂棄卒保帥,陳水扁昨天發表聲明,自我撇清則甚于向人民道歉。在“丟錢、丟人”之餘,陳水扁卸任後,官司恐怕又要多一樁。
來源:中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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