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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過去“立委”透早提著公文包,搶頭香報到的場景,第七屆“立委”報到,各個穿戴光鮮,興高采烈,足登紅毯,仿製明星走星光大道的感覺,奔向屬於他們未來四年問政“立法院”,透過媒體鏡頭,真的好不風光。
問題是“立委”與明星何干?曾幾何時,藉由選票託付的民代,不辭以明星自居,巧擬參加頒獎盛會的心情,榮登神聖的“國會”殿堂。或許以此提問,難不保流於嚴肅與不入流,畢竟多年來,“國會”神聖殿堂光環早就淪陷。民意代表諸公若能在問政之餘增加娛樂效果,對於憂鬱指數年年攀升的台灣,也是好事一件。但從過往的經驗看,怕的是娛樂感官刺激永遠超過“立法”問政成效。
除了大明星,“立委”能做的事情很多,如果“立委”大選大勝的藍軍,真的想要有所不同,那如何擺脫“立法院”作秀文化,檢視法案的迫切性與進度,認真審查與把關,回歸“立法院”該有的社會角色與功能,作出成績,以不負選民所托,或恐是一個較好的開始。再說在今年“大選”短兵相接的此刻,有幸在“國會”大選中奪下多數優勢的藍軍,這種媚俗、悖離民意的想像,選民是無法感受所謂的改革決心。
當然更嚴肅的問題是誰讓“國會立委”有明星的想像?如果沒有媒體,這種類如明星走秀的新聞橋段會發生嗎?當媒體工作者不以再現明星走秀的報導框架詮釋該新聞,則“立委”報到的場景,內容重點與情節會不會改觀?
社會學家朗氏夫婦在“麥克阿瑟在芝加哥一天”的研究中,曾發現媒體呈現群眾歡迎麥帥熱情、場景與現場研究員記錄有相當大的落差,這種落差,除媒體向來流於以“英雄式”框架報導名人外,現場群眾看到鏡頭,情不自禁熱情的表現更是造成媒體“假事件”的共犯。
或許,“媒體不在,這一切都不會發生”,媒體如能擺脫媚俗觀點,不再追逐政治新聞娛樂化,則“立委”與明星真的會有所不同,至少“國會”殿堂中大明星,不該只有秀場的美學標準。
【2008/02/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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