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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常會昨天決議對黨內未達黨產“公投”聯署責任額黨公職幹部開除,民進黨高層高喊這是貫徹黨紀處份,然而,民進黨對黨內初選弊端輕輕放過,對未達聯署標準的處份卻又嚴苛無比,這種貫徹黨紀的雙重標準恐難以贏得民心,有損社會觀感。
在初選階段,親綠電視臺天天播放各初選參選人的聯署份數,明明還沒有比賽結束,卻是不斷播報比賽成績,干擾初選進行,難道民進黨就只是靠比聯署就可以決定政治人物的優劣?
黨內以忠誠度比賽來競爭,籌不到目標額度的公職竟成為是黨內的罪人,必須遭到停權處份,“十一寇風波”和“十大罪人”背後思維如出一轍,只問對黨忠誠與否,藉此認定對黨貢獻,卻忽視問政專業領域的表現。
評斷“立委”最後不是回到“立法院”的政治表現,“立委”遭到懲處,甚至可能面臨停權處份,問政及操守表現不是最後的判準;相反的,儘管問政得到社會肯定,卻失去黨內支援,這樣對民進黨形象真有幫助嗎?
民進黨此次黨內初選選風敗壞,舞弊事件頻傳,轉接、申裝臨時電話時有所聞,甚至證據確鑿,但到最後都可以用“政治協商”擺平,不再追究。初選舞弊真相為何,竟淪為黨內歷史公案。
相對地,民進黨對於未達黨產聯署目標的黨公職卻要貫徹黨紀,未達黨內聯署目標就要面臨移送中評會停權六個月懲處,涉嫌初選舞弊,甚至健保費詐騙的案件,卻老是無法斷然開鍘,這樣的黨紀、這樣的民進黨實在很難贏得社會認同。
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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