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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台灣同胞聯誼會(簡稱四川臺聯)是居住在四川的台灣同胞的愛國民眾團體。其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本準則,其宗旨是:高舉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旗幟,團結聯絡居住在四川的台灣同胞,在愛國統一的旗幟下,廣泛聯絡台灣島內,港、澳及海外台灣同胞,同心同德,為振興中華,促進中華民族的大團結,為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實現祖國統一,為增進鄉親情誼和台灣人民的福祉而貢獻力量。
一、主要工作
1、團結和聯絡祖國大陸、台灣島內、港澳及海外台灣同胞及其民眾團體,幫助鄉親們了解政府對台灣的方針政策和祖國大陸的情況;向政府反映祖國大陸、台灣島內、港澳及海外台灣同胞的願望和建議,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發揮臺聯優勢,積極促進島內、港澳及海外的台灣同胞同祖國大陸同胞開展各項交流活動,增強台灣各族同胞同祖國大陸各族同胞的愛國大團結。
2、密切聯繫和團結居住在四川的台灣同胞,協助他們了解政府的方針政策和台灣局勢;鼓勵他們充分發揮聰明才智,積極參政議政,為祖國統一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多做貢獻;了解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配合有關部門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處理。
3、
密切聯繫在本省投資設廠、貿易經商、興辦公益事業和進修學習等方面的台灣同胞,宣傳政府的方針政策,介紹省情,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他們生活、工作、學習中的困難。
4、對於前來祖國大陸探親訪友、觀光旅遊、經商投資和進行各種交流活動的台灣同胞,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熱情做好接待、服務工作。
5、積極協助居住在四川的台灣同胞返鄉探親、掃墓、訪友、旅遊、定居和進行經濟、學術、文化、體育交流;並繼續幫助尚未與台灣親友取得聯繫的部分臺胞溝通渠道,尋找親人。
6、加強與各地臺胞臺屬聯誼會的聯繫和工作指導,團結全省廣大臺籍同胞和臺屬,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台灣人民工作,為四川的經濟建設和祖國的和平統一作貢獻。
二、組 織
1、四川省台灣同胞代表會議是本會的權力機構,其代表由居住在四川各市、地、州的台灣同胞民主選舉產生,也可以協商、特邀方式產生。代表會議在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2、四川省台灣同胞代表會議的職權是:修改章程,選舉理事,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3、理事由代表會議民主迭舉產生,連選可連任。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其任務是:貫徹執行代表會議的決議,向代表會議作出工作報告,研究、安排每年的工作任務。代表會議閉會間,理事會可以增、免個別理事。
4、理事會選舉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辦公會議行使理事會的職權。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任命。理事會對會長、副會長的工作實行監督。
該會的辦事機構為四川省台灣同胞聯誼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5、理事會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一屆一聘。名譽會長和顧問對本會研究重大問題提出諮詢、意見、建議,應邀列席有關會議,
6、四川省台灣同胞聯誼會在業務上接受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的指導、對成都市臺聯會有業務指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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