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戰爭起因:
中東地區是歐洲人以歐洲為中心而提出的一個地理概念,它包括埃及、敘利亞、黎巴嫩、伊拉克、約旦、科威特、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等18個國家和地區,面積740萬平方公里,它銜接亞、非、歐三大洲,並擁有豐富的石油資源,戰略位置十分重要。巴勒斯坦則位於中東的中心地帶,西瀕地中海,南鄰西奈半島,扼亞、非、歐三洲要衝,是聯結東西部阿拉伯國家的紐帶。長期以來,巴勒斯坦一直強鄰和大國爭奪的主要目標,在歷史上也出現過部族的遷徙和後來者征服先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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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過程:
戰爭一開始,阿拉伯國家軍隊在數量上比以色列部隊略佔優勢。其中埃及出兵7000人,外約旦“阿拉伯軍團”7500人,敘利亞5000人,伊拉克1萬人,黎巴嫩2000人,“阿拉伯解放軍”和“阿拉伯拯救軍”1萬餘人,合計4萬多人。空軍裝備有各類飛機131架,艦船12艘,坦克裝甲車240輛,各種野戰炮140門,而以色列總兵力只有3.4萬人,各類飛機33架,艦船3艘,幾乎沒有什麼大炮、裝甲車。戰爭的進程可分為三階段。
阿以簽定停戰協定:
埃及在軍事失利的情況下,于1949年2月24日在希臘的羅得島簽定停戰協定。根據協定,埃及承認除加沙地帶外,以色列佔有整個內格夫地區。邊界重鎮奧賈非軍事化,埃及在離奧賈14至17英里內不得設立陣地。外約旦和以色列的停戰談判3月2日也在落得島開始。通過協定,以色列控制了越過卡梅爾山脈到埃斯雷德郎和加利利山谷的戰略公路,解除了阿拉伯人對特拉維夫和哈德臘東部沿海平原的軍事威脅。伊拉克拒絕和以色列談判,但表示遵守以約協定。以約停戰後,伊拉克軍隊即撤出巴勒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