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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攀龍(1514-1570)

2007-04-03 14:27:09
華夏經緯網

    相關作品:《古今詩刪》、《白雪樓詩集》、《滄溟文集》30卷
 
    字宇鱗,自號滄溟。明代濟南歷城韓倉人。出生於農民家庭。9歲喪父,母親靠縫補紡織供他念私塾,自奮于學。18歲時為縣學諸生。益厭訓詁學,常與好友許邦才、殷士儋等到山澗叢林中吟詩作賦,被人指為“狂徒生”。嘉靖十九年(1540年)考取鄉試第二名,四年後中進士。嘉靖二十五年(1546後),任順天府鄉試同考官。隨後在刑部歷任廣東司主事、刑部員外郎、山西司郎中等職達六年,在任期間,公平執法,不冤枉無辜。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出任順德府(今河北邢臺)知府。3年任期內,請蠲民稅,除弊興利,刷新政治,政績斐然,嘉靖三十四年升任陜西提學副使。抵任後,與陜西巡撫殷學不和,於是以母老歸養為由辭官回家。在華不注山(今濟南東北郊華山)腳下、大明湖畔百花洲上築“白雪樓”,閉門謝客,獨與故交殷士儋、許邦才過從甚密,互相切磋,專意于讀書和寫作。隆慶元年(1567年),被推薦出任浙江按察使,改浙江參政。隆慶三年,升任河南按察使。旋母親病故,奔喪回家。次年8月因心臟病突發在家鄉去世,葬歷城城郊“牛山之原”,後移葬藥山之麓。

    李攀龍自幼愛好詩歌,酷愛古代文辭,其創建的“歷下詩派”在文學上獨樹一幟。在刑部做官時,與好友王世貞、謝榛、宗臣、梁有譽、徐中行、吳國倫等結成“詩社”,晨夕唱和,倡導師法古人,時人譽為“後七子”,名播天下,李攀龍“為之魁”(《明史·李攀龍傳》)。他們與“前七子”所倡“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的文學復古運動相唱和,反對當時萎靡的“臺閣體”文風,成為左右文壇的人物。李攀龍一生著述頗豐,編選有《古今詩刪》、《白雪樓詩集》等多種,又著《滄溟文集》30卷,今有多種排印本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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