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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領養個災區孩子”如何收養災區孤兒?
05/16/2008/08:11
華夏經緯網

  “昨天我一晚都沒睡著,總想著要為災區的人做些事情,哪怕是送上祝福也好。”一大早,65歲的長沙市民吳愛華撥通了本報新聞熱線,希望能加入本報“社區幫幫團”,成為一名支援災區的義工。
  
  “我就想領養個孩子。”住在長沙市瀏城橋附近的市民張華一開口,便泣不成聲。這幾天,她一直都關注著災區的救援情況,當看到受傷的孩子伸出的一雙雙小手,總會淚流滿面。“太可憐了,他們還這麼小,以後的路這麼長。”張華覺得,今後,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們需要一個家來給予支撐。
  
  “編輯1或2發短信到10699993,就可以向中國紅十字總會捐款1元或2元錢了。”當湖南大學的學生徐崢勇收到這條短信時,他便立即開始了一場“拇指捐贈”的行動。發了一整天的短信,徐崢勇的手指發軟。但他告訴記者,會和同學們一起用自己的方式獻一份愛心、盡一份力。

  答疑:如何收養災區孤兒
  
  這兩天,一些市民陸續打進本報熱線:“我想收養一名地震中孤兒”。
  
  “地震中父母雙亡的小孩,其直系親屬、父母所在單位、居委會都可以產生指定監護人。”省收養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必須是指定監護人同意後,在當地民政部門備案,才有可能收養。同時,在收養過程中還有一個優先撫養的問題,比如小孩的監護人同意,但他的爺爺奶奶不同意,他們願意撫養,則由爺爺奶奶來優先撫養。此外,10歲以上的小孩,還必須徵得他本人的同意。
  
  該負責人還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對收養人的條件做了詳細的規定:收養人應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對於地震中的孤兒,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來源: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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