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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快有結果了!”這是錯過500萬大獎的打工仔汪亮解昨天一直挂在嘴上的一句話。記者從其代理律師處了解到,他們昨天得到北京市一中院的正式通知,狀告體彩中心一案定於本月15日開庭。
去年7月29日,在京打工的安徽樅陽縣人汪亮解購買的“七星彩”中了500萬元大獎,但因為回老家錯過兌獎期限,500萬巨獎得而復失,在向體彩中心討要獎金無果的情況下,汪亮解同時把國家體彩中心和北京體彩中心告上法庭。
昨天,記者聯繫到汪亮解的代理律師劉金海和楊航遠,他們表示目前正在做最後的準備,而訴訟的難點依然集中在“28天兌獎期限是否有效”。兩位律師堅持,無論是從民法還是合同法來看,彩票中心單方規定兌獎期限的條款均無法律依據,應該視為無效條款。“彩民購買彩票一旦中獎,就和體彩中心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彩民對自己的債權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彩票中心只有依約向中獎者兌付獎金的義務,沒有權利單方規定兌付期限。即使要限制兌獎時間,也只能源於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是雙方當事人的事先約定,而不能以單方聲明為準。”
記者了解到,他們的訴狀上要求判決28天的兌獎期限無效,並沒有提到要求兌取500萬大獎。“如果要求兌取500萬,汪家很難負擔得起訴訟費,所以我們採取的是一個曲線方式,如果這個官司能贏,再考慮獎金的問題。”劉金海說。“我看了下國家體彩中心和北京市體彩中心的材料,覺得希望比預想的大一些,現在主要是看法院的最後判決。”
據了解,從1999年起,全國共有8個500萬元大獎因錯過領獎日期而棄領,汪亮解是其中唯一一個因錯過大獎而想討說法的人。由於此案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關注,被稱為國內首例彩票“棄獎”案。記者注意到,前不久國務院法制辦徵求意見的《彩票管理條例》中,兌獎期限已經從原來的28天延長到60天。(記者
趙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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