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韓兩國1992年8月24日建交以來,兩國友好合作關係在各個領域都取得了快速發展。政治上,兩國領導人經常互訪或在國際多邊活動中會晤,增進了相互理解和信任,推動了兩國關係的發展。經濟上,兩國互利合作不斷深化,互為重要的貿易夥伴。在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日益活躍。兩國在地區及國際事務中也保持著密切協調與合作。
一、政治關係及高層互訪 建交以來,兩國政治關係進展順利。1998年金大中總統訪華,雙方宣佈建立面向21世紀的中韓合作夥伴關係。2000年朱鎔基總理訪韓,雙方同意將這一關係推向全面合作的新階段。2003年南韓總統盧武鉉訪華,雙方宣佈建立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
1998年11月,南韓總統金大中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江澤民主席同金大中舉行會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國家副主席胡錦濤和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分別會見。在兩國首腦會談中,江澤民對兩國關係的發展表示滿意,相信通過雙方的共同努力,兩國友好合作關係一定能夠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雙方發表了聯合公報,對建交6年多來兩國睦鄰友好合作關係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領域取得令人矚目的發展表示滿意,認為這不僅有利於兩國各自的發展,而且對本地區的穩定與繁榮做出了貢獻。雙方商定,以聯合國憲章原則和中韓建交聯合公報的精神及建交後兩國的睦鄰友好合作關係為基礎,著眼未來,建立面向21世紀的中韓合作夥伴關係。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中韓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中韓關於簡化簽證手續和頒發多次簽證的協定》、《中韓兩國政府青年交流諒解備忘錄》和《中國鐵道部和南韓建設交通部鐵路交流與合作協定》,草簽了兩國漁業協定。兩國外交、經貿、鐵道和建設部門負責人也分別在北京舉行了對口會談。除北京外,金大中還訪問了上海,並在出席在菲律賓舉行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之後回國途中,于11月19∼20日正式訪問了香港特別行政區。
2000年10月,朱鎔基總理應金大中總統邀請對南韓進行正式訪問。訪問期間,朱總理與金大中總統舉行了正式會談,就雙邊關係、北韓半島形勢等共同關心的問題廣泛深入地交換了意見,並達成了許多共識。雙方一致同意將中韓合作夥伴關係推向全面合作的新階段。此外,朱總理還會見了南韓國會議長李萬燮、總理李漢東和主要政黨領導人等政界人士,同南韓經濟四團體領導人等經濟界著名人士廣泛接觸,在南韓經濟四團體舉行的午餐會上發表了題為“走向全面合作的中韓關係”的講演。兩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引渡條約》。
2001年5月23∼27日,應南韓國會議長李萬燮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對南韓進行正式訪問。訪問期間,李鵬委員長與南韓國會議長李萬燮舉行會談,並分別會見南韓總統金大中、國務總理李漢東以及南韓政界、經濟界、韓中友好團體代表等各界人士,參觀LG集團設在平澤的電子工廠。在會談和會見中,雙方就雙邊關係和半島形勢等共同關心的問題廣泛而坦誠地交換了意見,對中韓關係迅速而全面的發展表示滿意,李鵬重申中方對半島問題的一貫立場,韓方對此表示感謝。雙方一致同意將共同推動兩國面向21世紀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2001年6月19∼22日,應朱鎔基總理邀請,南韓國務總理李漢東來華進行工作訪問。朱總理與其會談,江澤民主席、李鵬委員長分別會見。在就進一步發展中韓友好合作關係交換意見時,朱總理高度評價韓方為發展中韓關係所做的努力,希望雙方再接再厲,切實推動兩國合作夥伴關係在新世紀的全方位發展。李漢東表示希望雙方在資訊、金融、能源、鋼鐵等領域進一步開展互利合作,為兩國全面合作關係增添更為實質性的內涵。雙方還就北韓半島等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了意見。李漢東代表韓方感謝中國政府一貫支援半島南北爭取實現和解的政策。
2002年1月9∼11日,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的邀請,南韓國會議長李萬燮來華進行正式訪問。李鵬委員長與其會談,江澤民主席、李瑞環政協主席、周光召、王光英副委員長等分別會見。在評價中韓建交10年來雙邊關係發展時,李鵬委員長對雙邊關係快速順利發展表示滿意,希望兩國以共同紀念建交10週年為契機,把兩國友好合作關係推向一個新的高度。李萬燮同意雙方以建交10週年為契機,推動韓中友好合作關係更上一層樓。雙方還就北韓半島局勢等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了意見。李萬燮對此表示感謝並希望中國一如既往支援半島和緩進程。
2002年4月11日∼12日,南韓總理李漢東赴海南出席博鰲亞洲論壇首屆年會,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會見。朱總理對李漢東出席論壇年會表示歡迎,對中韓關係在各個領域取得發展表示滿意,希望中韓雙方本著相互合作、相互諒解的精神,繼續保持和推動中韓經貿合作的發展勢頭,推動兩國關係在新世紀全面發展。李漢東對論壇首屆年會的成功舉行表示祝賀,同意朱總理對兩國關係的評價,希望雙方進一步加強合作。並表示南韓政府和企業對中國西部大開發非常關心,希望積極有效地參與大開發。
2002年4月16日∼18日,南韓國會議長李萬燮來華參加亞洲議會和平協會(AAPP)第三屆年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會見。李鵬對李萬燮議長出席年會表示歡迎,並向在釜山中國民航客機事件中的所有遇難者表示深切哀悼。李鵬對中韓兩國關係的發展感到滿意,希望雙方繼續合作,進一步推動兩國關係取得發展。李萬燮對中國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發揮的作用,以及中國為增進了亞洲各國議會間團結所作努力表示讚賞。雙方還就北韓半島局勢等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了意見。李萬燮對中國迄今在推進半島和平進程中所作的積極努力表示感謝。
2003年7月7日至10日,應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邀請,南韓總統盧武鉉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雙方就中韓關係、半島形勢、朝核等共同關心的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宣佈建立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確定雙邊貿易額五年內達到1000億美元的目標和一些新的合作領域。兩國還簽署了《中韓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條約》、《中韓關於標準化和合格評定的合作安排》和《中韓兩國工程院工程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中方同意韓方在成都設立總領事館。9月2日至4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訪韓。9月24日至28日,南韓國會議長樸寬用訪華。
2004年11月,胡錦濤主席出席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同盧武鉉總統會晤。雙方就中韓關係和地區局勢等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了看法。胡錦濤表示,在雙方共同努力下,中韓在各領域的交流和合作繼續向前發展。兩國同為本地區的重要國家,應該共同肩負起推動區域合作的歷史重任,共同致力於本地區的和平與發展。盧武鉉高度評價韓中關係的發展,並表示,中國經濟和南韓經濟關係密切,中國的成功發展將為南韓帶來更多商機。雙方一致表示將共同致力於推動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不斷向發展。
2004年10月和11月,溫家寶總理出席亞歐首腦會議(ASEM)、東盟與中日韓(10+3)領導人會議時,兩次同盧武鉉總統會晤。雙方積極評價兩國關係,認為作為重要近鄰,中韓保持和發展友好合作關係,符合雙方的現實和長遠利益,也是本地區和平與繁榮的需要。雙方還就北韓半島核問題交換了意見。
2004年8月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訪韓,分別同南韓總統盧武鉉、議長金元基和總理李海瓚會晤,就進一步發展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以及維護北韓半島和平與穩定等共同關心的問題深入交換了意見。雙方一致同意從兩國關係大局和長遠戰略的高度出發,相互尊重,坦誠相見,妥善解決彼此關切的問題,使兩國關係繼續沿著正確方向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2004年11月國務委員陳至立訪韓。2004年3月南韓外交通商部長官潘基文訪華,11月南韓總統特使、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常任委員長鄭東泳訪華。
2004年,中國訪韓的主要團組還有:2月,外交部副部長王毅、商務部部長助理傅自應。3月,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于再清、海關總署副署長龔正、民航總局局長楊元元、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4月,中國科協主席周光召、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曹衛洲、商務部副部長安民、人民日報社社長王晨、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5月,中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財政部副部長李勇、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范寶俊、水利部副部長索麗生、全國婦聯副主席陳秀榕。6月,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劉洪才、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7月,人事部副部長戴光前、林業科學研究院院長江澤慧。8月,審計長李金華、民航總局副局長高宏峰。9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耕、資訊產業部副部長蔣耀平、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周玉清、農業部副部長張寶文、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蔣正華。10月,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趙石、國家文物局局長張文彬、最高法院院長肖揚、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李德洙、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虞雲耀、科技部副部長劉燕華、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11月,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周強、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教育部部長周濟、科技部部長徐冠華。12月,文化部副部長孟曉駟。
2004年,南韓訪華的主要團組有:4月,國防大學校長權泳基。6月,前總統金大中、外交部次官崔英鎮。9月,開放國民黨黨首李富榮、中央人事委員會委員長趙昌鉉。10月,監查院長田允吉吉、檢察總長宋光洙、海軍總參謀長文正日。12月,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事務次長李鐘奭、保健福祉部次官宋在聖。
2005年6月南韓總理李海瓚訪華,胡錦濤主席、吳邦國委員長、溫家寶總理分別會見和會談。雙方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達成廣泛共識。雙方對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順利發展感到滿意,表示將共同努力,不斷推動兩國關係向前發展。韓方積極評價中方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雙方同意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協調。5月,華建敏國務員訪韓並出席了在首爾舉行的政府改革全球論壇,和主管經濟工作的副總理韓德洙分別訪華,8月韓外交通商部長官潘基文來華工作訪問。
2005年11月16日至17日,胡錦濤主席對南韓進行國事訪問。訪問期間,胡主席與盧武鉉總統會談,會見南韓會議長金元基和總理李海瓚。雙方就雙邊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胡主席強調,中方高度重視中韓關係,願同韓方一道努力,推動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不斷得到新的發展。他就深化雙方各領域合作提出了四點建議:(一)在政治上增進互信;(二)在經濟上擴大合作;(三)在人文上相互借鑒;(四)在國際事務上加強溝通。韓方對此完全贊同,表示高度重視對華關係,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希望韓中雙方繼續在地區和國際事務中保持密切協調與合作。胡主席在南韓國會發作了題為《加強中韓合作,共創美好未來》的演講。雙方還發表了《聯合公報》。
二、經濟合作與貿易關係 建交後,兩國政府陸續簽訂了貿易協定和投資保護協定以及關於成立經濟貿易和技術合作聯委會的協定、海運協定、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協定、和平利用核能協定、漁業協定等一系列政府間協定,雙邊經貿合作穩步、健康、快速發展。
據我海關統計,2004年中韓貿易額900.7億美元,增長42.5%。其中我出口278.2億美元,進口622.5億美元,分別增長38.4%和44.3%。2005年雙邊貿易額達1119.3億美元,同比增長24.3%。其中我出口351億美元,同比增長26.2%,進口768.2億美元,同比增長23.4%。我是韓最大貿易夥伴、最大出口市場,韓是我第三大貿易夥伴國。
截至2005年9月底,韓對華投資共37532項,實際使用295.5億美元。其中2004年韓實際對華投資62.5億美元,增長39.2%,佔韓對外投資總額的45.8%,2005年1至9月韓實際對華投資36.15億美元。我是韓最大的海外投資對象國。
三、科技合作與文化交流及其他來往 兩國科技、文化、教育、司法部門及不少地方政府之間均建立了友好交往與合作關係。中國在南韓釜山、南韓在中國上海、青島、廣州、瀋陽、成都和香港設有總領事館。兩國主要城市之間有65條定期客運航線,每週375個班次;5條定期貨運航線,每週13個班次。我天津、青島、大連、煙臺、威海與南韓仁川、釜山等地有定期客貨輪航線。
2004年中韓間人員往來達354.2萬人次,其中我公民訪韓69.7萬人次,韓公民訪華284.5萬人次。
截至2005年底,韓在華留學生近4.7萬名,超過外國在華留學生總數的40%,我在韓留學生1.3萬人。
中韓軍事交往穩步開展,兩國在駐對方使館均設立了武官處。1998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熊光楷中將訪韓。1999年8月,南韓防部長官趙成臺訪華。2000年1月,中央軍委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遲浩田上將應邀訪韓。2001年10月,韓遠洋巡航訓練編隊訪華,12月南韓國防部長官金東信來華進行訪問。2002年1月,南韓空軍參謀總長李億秀上將訪華。2004年10月,南韓海軍總參謀長文正日訪華。
四、重要雙邊協議
1、《中韓政府貿易協定》 (1992.9.30簽署,1992.10.30生效)
2、《中韓政府文化合作協定》 (1994.3.28簽署,1994.4.28生效)
3、《中韓漁業協定》(2000.8.3簽署,2001.6.30生效)
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引渡條約》(2000.10簽署)
5、《中韓民商事司法協助條約》(2003.7簽署)
五、中韓聯合公報
應大韓民國總統盧武鉉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于2005年11月16日至17日對南韓進行了國事訪問。
訪問期間,胡錦濤主席同盧武鉉總統舉行會談,分別會見了國會議長金元基、國務總理李海瓚。
兩國元首對2003年7月北京會晤以來中韓關係取得的新進展表示滿意,並就進一步深化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地區、國際問題坦誠深入地交換了意見,達成廣泛共識。
一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自1992年中韓建交以來在外交、安全、經濟、社會、文化、人員交流等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所取得的重要進展。
雙方對2003年7月《中韓聯合聲明》得到有效落實表示滿意,一致認為雙方政治互信不斷加深,各領域交流與合作日益擴大和深化,中韓全面合作夥伴關係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雙方一致認為,按照兩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精神,不斷鞏固和發展兩國睦鄰友好合作,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將為本地區和世界的和平、穩定與繁榮做出積極貢獻。
雙方一致同意,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國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從發展中韓友好合作大局出發,妥善處理兩國關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共同努力推動中韓關係長期、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
二
雙方歡迎第四輪北京六方會談發表的共同聲明,認為該聲明就實現六方會談的目標和原則達成一致,為實現半島無核化奠定了重要基礎。雙方認為,有關各方應繼續顯示誠意和靈活,認真落實該聲明,推動會談進程不斷取得進展。
中方歡迎北韓半島南北和解合作進程取得的積極進展,重申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支援南北雙方改善關係,最終實現和平統一。中方讚賞韓方為改善南北關係、維護半島和平與穩定所作的努力,希望並支援韓方作為半島事務直接當事方,繼續為此發揮積極作用。
雙方同意繼續為實現北韓半島及東北亞的和平與共同繁榮而合作。
雙方對東北亞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日益加強表示歡迎,同意就推動東北亞區域合作和一體化進程積極開展合作。中方讚賞韓方的和平與繁榮政策,韓方高度評價中方為東北亞和平與發展發揮的建設性作用。
三
中方強調,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韓方對此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表示韓方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
四
雙方一致認為,兩國高層交往和政府、議會、政黨間的交流對增進雙方相互理解與信任,促進兩國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持續深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同意繼續保持高層互訪勢頭,進一步加強兩國領導人的經常性會晤。雙方支援兩國議會儘快建立高層定期交流機制,支援兩國政黨、團體開展各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兩國外交部門之間的磋商與合作。商定設立兩國外長熱線,以便隨時進行溝通。建立兩國副外長級定期磋商機制,討論共同關心的問題。進一步活躍雙方外交當局各個層次的定期磋商機制。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兩國國防、安全領域的對話和接觸,擴大兩軍交流。雙方積極評價2002年在北京舉行的首次中韓外交安全對話,商定於2006年在首爾舉行第二次外交安全對話,並努力使之機制化。
五
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經貿關係日益密切,給兩國人民帶來了實際利益,有利於兩國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聯合研究小組根據2003年兩國元首的共識完成的《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認為該報告應成為今後兩國擴大貿易、投資等中長期經貿合作的重要指針。
雙方對兩國年貿易額有望于2005年提前3年實現1000億美元目標感到高興,商定繼續共同努力,爭取到2012年中韓建交20週年時兩國貿易額達到2000億美元。
雙方同意積極努力,推動兩國貿易在發展中逐步實現平衡。韓方表示將為此採取派遣採購團等措施,繼續做出積極努力。
韓方宣佈,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
雙方對中韓雙邊自貿區民間聯合研究2005年啟動後取得的進展表示高興,希望兩國研究機關就此繼續進行深入探討,在兩年內如期完成研究報告並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議。
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兩國經貿科技聯合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等對話與合作機制,不斷拓寬兩國經濟合作的領域和渠道。雙方同意,加強正在運行中的中韓貿易救濟機構合作會議機制,按照互利互惠、友好協商的精神,預防並妥善處理貿易中發生的問題。雙方商定儘快啟動品質監督檢驗檢疫高層磋商機制,通過對話協商解決食品安全、動植物檢驗檢疫等質檢領域的問題,開展商務資訊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為擴大雙方的投資合作創造良好環境提供必要支援,儘快就修訂《中韓投資保護協定》達成協定,使之適應兩國相互投資不斷擴大的需要。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產業資源部關於擴大貿易救濟領域合作的備忘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大韓民國產業資源部關於促進兩國貿易投資發展的備忘錄》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以簽署上述備忘錄為契機,為兩國企業提供更好的商務環境。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服務業及大型項目領域的合作,商定按照《中韓經貿合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聯合研究報告》的建議,積極落實雙邊貿易投資便利化五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兩國在資訊通信、汽車、鋼鐵等十二項重點產業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資訊、生物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術領域開展更為密切的合作,擴大科技資訊交流,促進有關科研成果的共用和有效利用。
雙方同意促進環境保護技術的聯合研究及應用,繼續加強在迴圈經濟、沙塵暴監測、荒漠化防治、清潔填埋場管理、填埋場沼氣發電等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在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行動通訊、開放源碼軟體等資訊通信領域開展更加密切的合作,推動有關合作發展到更高水準。雙方同意,在向尚未享受到資訊化成果、難以步入資訊社會的亞洲和世界其他國家貧困人口提供接觸資訊的機會等方面開展合作,共同努力消除國際間數字鴻溝。
雙方對能源問題給世界經濟發展造成的影響表示關注,同意研究建立兩國石油進口對話機制的可能性,鼓勵能源企業開展交流與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相互協商的原則發展兩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
雙方同意繼續加強在石油儲備、電力建設及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交流。
雙方同意繼續完善兩國間流通及物流合作機制,共同推動整個東北亞的物流合作,定期舉行兩國海上運輸合作部長級會議。
雙方同意,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兩國在傳統醫藥和傳染病防治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雙方同意,加強在禽流感防治領域的資訊交流與合作。
韓方表示將繼續參與2008年北京奧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和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並提供合作。中方對此表示歡迎。
六
雙方同意,進一步擴大兩國文化、教育、旅遊、體育、新聞等領域和友好團體、友好省市等之間的交流,不斷鞏固兩國人民友好合作的基礎。
雙方商定,將2007年即中韓建交15週年定為中韓交流年。兩國政府將認真籌劃、組織各種活動,使之成為進一步增進兩國民間交流與理解的重要契機。
雙方一致認為,青少年交流對兩國關係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高度評價《中韓青少年交流協議》兩年來的落實情況。為進一步活躍兩國青少年交流,中方宣佈從2006年起每年增加邀請100名南韓青年訪華。韓方對每年邀請500名中國青年訪韓項目在增進中國青年對南韓的了解和兩國青年間的友誼方面所取得的良好成果感到高興。
雙方同意,為適應兩國經貿、人員往來迅速發展的要求,繼續擴大航空、海運合作,逐步推進航空、海運自由化。韓方表示願為中國航空公司開通從中國至濟州的航線提供最大便利。
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文化聯委會今年5月通過的《2005至2007年度中韓文化交流計劃》,同意根據該計劃定期互派文化領域的專家、演藝人員及相關公務員,推動學術交流和文化產業合作。
中方歡迎韓方在西安設立總領事館,韓方歡迎中方設立中國駐南韓大使館駐光州領事辦公室。
雙方同意儘快簽署《海上搜救協定》,以確保海上人員及財產的安全;繼續加強領事、司法等領域的合作,為兩國正常經濟活動和人員往來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與大韓民國山林廳關於東北虎合作繁殖協議》的簽署表示歡迎,希望該文件的簽署及落實能有利於進一步增進兩國人民間的友誼與合作。
七
雙方同意繼續在東盟與中韓日(10+3)、東亞峰會、中韓日合作、東盟地區論壇(ARF)、亞太經合組織(APEC)、亞歐會議(ASEM)、亞拉論壇等各種區域及次區域、跨區域機制中進行密切合作,促進域內自貿區研究和建設,推動區域合作進程。
雙方認為,面對21世紀的機遇和挑戰,國際社會有必要進一步加強有效的多邊合作機制。雙方商定在聯合國等國際事務中繼續保持合作。
雙方支援聯合國進行必要和合理的改革,認為聯合國改革應有助於加強多邊主義,提高聯合國的權威和效率以及應對新挑戰和新威脅的能力,有助於使聯合國機制更加透明、更加民主、更具代表性。
雙方強調,安理會改革應在充分協商、達成最廣泛一致的基礎上,朝著對聯合國全面改革產生積極影響的方向進行。
雙方同意在打擊毒品、國際恐怖主義、金融經濟犯罪、海盜、高科技犯罪、宗教極端主義等非傳統安全等領域加強合作。
雙方同意為釜山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成功舉行進行合作,併為亞太地區的共同繁榮而長期努力。
八
雙方對胡錦濤主席訪韓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滿意,一致認為此訪對未來兩國關係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胡錦濤主席對南韓政府和人民熱情、友好、隆重的接待向盧武鉉總統表示感謝,並且邀請盧武鉉總統在方便的時候再次訪華。盧武鉉總統愉快地接受了邀請。訪問具體時間由雙方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于首爾
來源:外交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