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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頓之後,接下來就是如何開展對台灣的近代化建設,對於這方面,他在《條陳臺澎善後事宜折》中說:“設防、練兵、清賦三端皆可及時舉辦,惟撫番須待三事辦成後方可議行。其次設電、購輪、造橋、修路以通南北之郵,理屯、興墾、開礦、取材以興自然之利。”可以算是大致確定了台灣近代化要辦的諸事。
由於中央和福建的財政補助寥寥無幾,對於台灣建設來說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於是有了全臺商務總局的籌設。1886年4月份(光緒十二年三月),劉銘傳上奏,請求把李彤恩留下,在台灣籌辦商務,在此之前,由於朱守謨和李彤恩為了在中法戰爭中是誰通敵互相攻訐,清廷已經下令將李彤恩撤職查辦,並驅逐出台灣,劉銘傳為獎勵扶持人才起見,單獨用密片奏請,顯示出他敢於識人用人的勇氣和膽略。與此同時,他還招請在上海的馬建常(即馬建忠的弟弟馬相伯、復旦大學的創始人)到台灣來,共圖振興台灣商務的大計。馬建忠當時主張借外資開發,劉銘傳沒有同意,而是堅持招商引資。籌議中的招商總局有樟腦局、礦務局和軍械局等。但是在上海登報招商,弄了一段時間,收效甚微。
這時候,又有一位道員張鴻祿,在上海招募到一筆海外華人的資金(大約十萬兩),於是渡臺與李彤恩商議,搞了一個《振興台灣商務章程六條》:(參見陸方先生文章,一百週年論文集111——112頁)。大概在1886年底成立。劉銘傳曾經批示:認為這六條章程尚為妥協。決定由李彤恩和張鴻祿負責成立招商總局,派人員到南洋考察商務,並在新加坡設局招商,當時新加坡和西貢的華僑商人陳新泰,王廣余等紛紛投資入股。
積聚了一定資本以後,招商局開始運作承修台灣鐵路,以林維源為首任督辦(其後兩任為楊宗翰、劉朝幹)。接著又籌辦輪船運輸,1888年先後在英國訂造兩艘快船駕時和斯美,隨後劉銘傳又把一些兵輪如飛捷、伏波、海鏡等撥給招商局使用。促進了百貨商品貿易的迅速發展。台灣從一個落後的依靠清政府財政補貼資助的省份,迅速變為能夠基本自給自足的省份,與商貿的發展,東南亞外資的扶持有著很大的關係。(有關台灣進出口貿易的數字,參見海峽兩岸論文集119頁和120頁的兩張表)
此外,為了開闢財源,劉銘傳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1)清理田賦(最著名的例子是鎮壓施九段,也有情節,前面已經講過),從1886年5月到1889年6月共3年時間,所得多出來49萬兩白銀;(2)改徵百貨厘金,這是隨著商貿的發展而提出的,歲收入也達到40多萬兩;(3)實行硫磺樟腦專賣,每年可多的2—3萬兩(這個過程中,受到日本商人的阻撓和破壞,劉銘傳與之進行了鬥爭,也遊戲);(4)其餘還有如整頓鹽務、設金礦局、鑄造銀元,並且經歷農家耕种經濟作物,開展多种經營等等。這在台灣建省初期為開展近代化建設加快積累,都有著積極的意義。(安徽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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