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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責毒泡菜 不作為遭免職

07/01/2004/14:59
華夏經緯網

    工商千人大會共汲教訓

    在“泡菜事件”中履職不到位的4名責任人被處理

    李春城昨前兩日先後對工商系統兩種認識態度作出批示

    批示一

    15日,市委書記李春城同志看到《市工商局關於彭州市九尺鎮工商所原所長陳健同志履職不到位的調查處理報告》報告後,對其規避責任、認識不到位等問題作出了四點詳細批示,並嚴厲責問:

     “總局文件今年3月18日下發,熊小兵的工廠無證經營長達8年,用此文件解釋8年失察,是何想法?”

    “熊小兵的工廠哪一條符合總局文件的條件!無證經營8年之久,一次查出120噸不合格泡菜,工商系統居然用‘……不請幫手不帶學徒,主要從事商業零售和修理服務等經營活動的商販’來開脫,又是何意?”

    “相關材料中,多次出現‘助農增收’、‘解決賣菜難’等字眼和說法,這種亂扯亂挂,一齣事情就把管理和發展對立起來的做法對嗎?”

    “原所長曾責令整改,因無效被處理,現任所長到任已兩年多了,連查都沒查,還振振有詞地狡辯,卻反倒不見問責,道理何在?”

    批示二

    昨日,李春城同志在市工商局黨組關於彭州九尺鎮“毒泡菜”事件的反思和檢查上再次作出批示,他指出:

    市工商局黨組的認識是深刻的,採取的措施也是正確的。這種知過能改的精神值得提倡。聯繫洞子口鄉街道領導不惜採取違紀手段掩蓋問題的做法以及平時常碰到的一些類似情況,我們應進一步思考如何對待群眾和輿論監督所反映的問題,如何對待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像工商局黨組這樣,對發現的問題真正重視,深入總結經驗教訓,並採取有力措施舉一反三,改進工作,才是正確而應大力提倡的。

    由於彭州市工商局在市場監管中履職不到位,致使彭州市九尺鎮古棠村村民熊小兵無照從事加工生產鹽漬泡菜達8年之久,此事被媒體曝光後,震動了整個工商系統。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召開千人大會,傳達了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李春城同志對此事的批示,宣佈了成都市工商局黨組對彭州市工商局“不在狀態”的部分幹部的處理決定。昨日,李春城同志在市工商局黨組關於彭州九尺鎮“毒泡菜”事件的反思和檢查上再次作出批示,對市工商局黨組深刻的認識和知過能改的精神表示肯定。

    本報披露兩次批示,目的是要引起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各級領導幹部對如何糾正部分幹部存在的“不在狀態”問題的高度重視。

    現場目擊

    彭州工商局長當眾檢討

    昨日下午2時30分,當記者趕到位於金牛賓館內的“成都市工商局召開振奮精神履職到位動員大會”會場時,嚴肅的氣氛撲面而來,每一個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記者了解到,像此次千人會議的規模在市工商局的歷史上從來沒有過。

    下午3時會議準時開始。開會第一件事就是要求所有人員將手機關掉,只讓市局辦公室一名副主任開一部手機作應急用,並讓監察室的工作人員督促檢查。

    在會上,彭州市工商局局長馬志雲作深刻檢討。馬志雲承認,九尺鎮“泡菜事件”是他們工作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造成的惡果。他說,熊小兵無證經營長達8年,不僅沒發現,更談不上取締,這直接從思想上和認識上反映了他們對工作缺乏責任心、緊迫感和敏銳感。他後悔地說:“缺乏對工商法律法規的學習、理解和掌握。特別是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出臺後,沒有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馬志雲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汲取教訓,要從思想和行動上檢查工作是否履職到位;加強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

    會上,市工商局要求在全體幹部職工中展開大討論。實行“三查”與“三抓”,即查一查自己有沒有“不在狀態”的思想認識、工作行為和管理漏洞。發現問題就整改,重點抓班子、抓機關、抓基層。

    處理結果

    4名工商幹部為“泡菜事件”負責

    因彭州市及九尺鎮工商所存在著對市場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嚴重問題。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對“泡菜事件”中的4名幹部作出處分決定:

    1、現任彭州市工商局九尺鎮工商所所長陳洪,在此事件中負有直接責任,免去所長職務;

    2、原任彭州市工商局九尺鎮工商所所長(現任彭州市個私協會秘書長)陳健,在此事件中負有直接責任,免去彭州市個私協會秘書長職務;

    3、彭州市工商局副局長夏友鴻,在此事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責令其停職檢查;

    4、彭州市工商局局長馬志雲,在此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責成其在“成都市工商局召開振奮精神履職到位動員大會”上作深刻檢查。

    新聞進程

    兩次批示督查狀態

    5月9日,中央電視臺曝光了彭州市九尺鎮古棠村四組熊小兵非法使用工業用鹽生產泡菜一事。

    繼熊小兵5月10日被公安機關刑拘,5月12日,因負有履職不到位等領導責任,彭州市免去九尺鎮鎮長及兩名相關副鎮長的職務,並對其他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

    本報記者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面對面的採訪(本報13日曾作報道)。時任九尺鎮工商所所長陳洪認為,熊小兵一案,其違法事實主要是使用工業鹽和劇毒殺蟲藥,應由衛生監督部門和質技監部門負責查處。工商部門在此案中不承擔責任,他本人也沒有責任。

    14日,彭州工商局局長馬志雲到市工商局作了檢查,市局黨組予以了諒解。由於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對工商部門應該承擔的責任認識不到位,市工商局把彭州市工商局黨組對此事件的處理意見和局上正準備整改的意見一起形成了《關於彭州市九尺鎮工商所原所長陳健同志履職不到位的調查處理報告》,並於當日上報市委。

    15日,市委書記李春城同志看到該報告後,對其規避責任、認識不到位等問題作出了四點詳細批示。

    15日晚,市工商局接到李春城同志批示後,當晚8時到次日零時30分,召開了局黨組緊急會議,對照書記批示深刻檢討,搜尋問題,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明確方向。

    昨日,李春城同志在市工商局黨組關於彭州九尺鎮“毒泡菜”事件的反思和檢查上再次作出批示,對市工商局黨組深刻的認識和知過能改的精神表示肯定。

     來源:成都商報 本報記者 趙鬱蒙 攝影 譚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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