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註定是個富豪備受關注的年頭,年初的李海倉遭槍殺案,其後的湖南首富吳志劍因詐騙被判17年刑,再到周正毅事件、楊斌案開庭。尤其是6月份,富豪“淪陷”的消息接踵而至,富豪們風聲鶴唳,“兩股戰戰,幾欲先走”。於是,這些問題富豪引發的關注不斷被延續,民營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家的經營之道、生存之道成為最受爭議的話題。他們究竟是突破了制度漏洞,還是逾越了法律底線?為此,記者專訪了多位經濟學家以及新聞傳播界知名人士。
毋庸置疑,財富是一種社會責任。在經濟學家的眼中,這種社會責任是要用法律來明確約束的,而問題富豪的“淪陷”正是中國完善市場經濟規則的一種標誌。同時,新聞傳播界人士指出,在問題富豪“淪陷”的過程中,客觀報道事實真相的媒體不僅代表著輿論監督的力量,而且也應該意識到自己所處的位置,不應該對問題富豪們進行“媒體審判”。
轉型時期冒出來的問題富豪
《週末》:對於富豪接二連三“淪陷”的現象,有一種普遍的看法是,這和中國的政治體制、經濟體制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您認為呢?
陳淮:周正毅事件、楊斌事件,和中國的經濟體制關係不太大,和中國的政治體制關係大一些。我認為,經濟問題不是第一位的問題。要從受益人中找嫌犯,這樣就能讓犯了罪的人無法逃脫法律制裁。
茅于軾:有人認為,出現這樣的現象和中國目前的政治體制有一定的關係。這話有一定道理。現在大宗的經濟案件都和政府部門一些人有關,如賴昌星案件涉及到的政府官員數量不少,其中級別很高的也不乏;而中國建設銀行前行長、中國銀行前行長王雪冰本身就是政府官員。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中國比較特殊,處於轉型時期,政府手中掌握著大量的資源。像周正毅、楊斌這些人非常聰明,看準了這些特點,就千方百計去進行尋租。至於如何解決,這是個複雜問題,沒法簡單解決,要依靠方方面面的力量,你們媒體的輿論監督力量也很重要。經濟嚴重依賴於政治,因此“依法治國”是關鍵,只有在制度無缺陷、法律不缺席的環境中,才能從根本上解決。
趙曉:我將中國轉軌期間涌現的富豪稱之為“轉軌富豪”,在一定程度上這個富豪的集體可以稱得上是“問題富豪”,當然不否定有“白烏鴉”的存在。這種現象的出現,經濟體制的問題佔主導因素,和政治體制也有一定程度的關係。
曹鳳歧:我不知道這些富豪個人具體的情況,應該說背景比較複雜。中國資本市場出現這樣的現象不是偶然的,這主要與中國資本市場不夠規範有關,涉及到的企業也不僅僅是民營企業,也有國有企業。其實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也會發生類似的事情,如美國出現的安然事件,不足為怪。這是由於中國的企業不夠規範、制度不夠成熟、企業家階層不夠成熟以及企業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造成的。
在等價交換的原則下,不可能出現周正毅、楊斌這樣的富豪
《週末》:有人說,這是中國“漸進式”改革道路所必然付出的代價。對這種說法,您的觀點如何?
陳淮:我堅決反對這種說法,堅決反對說這是中國發展市場經濟的產物。這和改革的方向沒有關係。誰想以這些事來反對走市場經濟的路是大錯特錯的。其實這正是改得不徹底,改得不堅決造成的現象。我問你,市場經濟遵守的第一原則是什麼?是等價交換的原則。在這個原則下,不可能出現周正毅、楊斌這樣的富豪。在什麼情況下才能出現這樣的富豪呢?只有掠奪。
茅于軾:我剛剛說,中國正處於轉型時期,很多事情說不清楚是否犯法。譬如,很多年來,中國人都沒有納稅的觀念。中國從1980年起就開徵個人所得稅,但當年只徵收了16萬元,有99.999%的人沒有依法納稅。現在這種情況儘管有所好轉,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納稅吧,可能一半多點的國人仍然沒有認真交稅。我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說,處於轉型時期的中國,有各種各樣的特點,不能過於追究某些事情。鄧小平同志說過,不要爭論。因此我們要區分情況來看待富豪“淪陷”的現象,不能把他們看成是民營企業家的代表,只能說是一小部分。
趙曉:中國雖然沒有經歷一個殖民、侵略以及血雨腥風的資本原始積累階段,但是,中國向市場經濟轉軌同樣充滿著曲折和艱辛。在這過程中,致富者未必是靠創造了財富而獲得財富,而往往是靠“分配財富”或者說轉移社會財富而獲得財富的。我所說的轉移財富是貶義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本市場上的創造性勞動,而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牟取的暴利。
1979年以來進入幾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中國,舊的規則已然失范,新的規則尚待創建,著實有幾分“江湖”,而江湖心態的豪客們就更多。“摸著石頭過河”的戲劇化演變中,魚龍混雜,增長與腐敗齊飛,活力與混亂一色,實在是在所難免。曹鳳歧:富豪“淪落”現象和中國金融體系不健全有很大的關係,像藍田股份也是因為貸款出現了問題。這說明中國的貸款制度、風險保證制度、抵押制度都不健全,最重要的是信用體系沒有建立。我們應該看到,中國的資本市場必須有更大的發展,公司要進一步規範,要建立企業家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文化。我這裡所說的文化也包括企業家素質,總體上中國企業家素質不夠高,在市場經濟浪潮下,戰略、策略都不能及時適應市場規則。因此當前中國最重要的是進行制度建設,加強監管,以減少這些現象的發生。杜絕這些現象的發生是不可能的,應該說不發生就奇怪了。
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問題
《週末》:有這樣一種定義或說是形容,就是用“原罪”來定義民營企業家的“第一桶金”,甚至把中國的民營企業家等同於資本主義社會的資本家,認為其積累的財富不可避免地帶有血腥、污穢的成分。您認為,這種說法有道理嗎?
茅于軾:“原罪”這種說法沒有道理。我很討厭這個詞,這種理論趕緊得放棄。民營企業家中有很多是好的,問題富豪只是一小部分,民眾在有原則的條件下有寬容的精神。即使是那些在特定時期利用某些體制上的缺陷完成原始積累的民營企業家,也不存在“原罪”。我所說的有原則的條件下,原則是指他們依法經營、不剝削工人。
趙曉:沒有任何理由否定中國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們的功績。但要是還歷史以公道的話,我們同樣不應該隱諱少數民營企業家的發跡有著深重的原罪色彩。這就是中國轉軌期的嚴酷現實,這也是幾乎一切發展中國家(如“裙帶資本主義”的東南亞)在經濟起飛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副產品以及殘酷的歷史與現實。
富豪們創造的神話並不是市場經濟導致的
《週末》:對民營企業家,普通人關注的往往是其財富的由來。這些富豪們的暴富神話給了普通人以無限的夢想。您認為,普通人有這樣的機會嗎?他們的“淪陷”又給普通人以什麼樣的警示?
陳淮:關於很多人都想知道其財富由來的問題,我要是知道我也富了。我只能說,快速致富的方法只有一種,就是搶銀行。當然這是開玩笑的。所以說,市場不可能有這樣的規律,不存在奇跡,不存在神話,好像還沒有聽說科學家把“點石成金”的神話變成現實吧。國民財富總量是一定的,因此抓他們或是調查他們,都絕對不可能冤枉他們。他們的暴富,他們創造的神話,並不是市場經濟導致的,不是市場經濟的遊戲規則導致的。因此,普通人是不可能有這樣的機會的。我也很嚮往富裕,但我不玩規則以外的東西。
茅于軾:做壞事遲早都會被揭發。像周正毅的文化水準很低,只有小學程度,他不懂法律,不知道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只知道賺錢。這樣的人做金融是不行的,做金融必須大學畢業,金融家要學法律,不是膽大就可以的。
中國人有點像猶太人,有做生意的天賦。在中國這塊土地上,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家逐漸顯山露水。普通人應該學習他們優秀的一面,特別是“企業家精神”——奮鬥和誠信。我們要看到,在創業的民營企業家中,失敗的至少佔一半。所以不要以為成功是必然的。
趙曉:現在中國已經發展到轉軌的後期,因此對普通人來說,少一點暴發心態、江湖心態是非常重要的。中國目前最需要的就是要加快制度轉軌,堵上制度漏洞,免得有更多的人掉進來。
不能進行“媒體審判”
《週末》:在問題富豪紛紛倒下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媒體的作用。而不少人也指出,今後,媒體更應該發揮好輿論監督的力量,以配合製度的完善。您怎麼看媒體在這些事件中所擔當的角色呢?
李希光:今年年初,媒體太多強調保護民營企業家。其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周正毅事件、楊斌事件都說明瞭這個問題。對媒體來說,要更注重在報道時尊重事實,客觀報道,不能進行“媒體審判”。這就意味著,輿論監督的出發點,是維護公眾的利益。公眾的利益有兩點,一是納稅人的錢被濫用了,二是被某些政府部門或工商企業欺騙了。要在這個原則上進行新聞報道,平衡輿論監督與吸引讀者眼球之間的關係,不能無原則地炒作。再者,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不要煽情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就能避免形成輿論壓力。依靠法律維繫社會的穩定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呂菽菲)
南京《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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